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 2.

2. 水路运输经营者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在国内新建船舶或从国(境)外进口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的,应按有关规定向具有相应权限的水路运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新增客船、危险品船运力许可手续或进行普通货船运力备案,并注明拟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有关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在新增运力批准文件或备案回执上注明采用融资租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