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十、

十、 删除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以及第(四)项中的“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