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 十二、

十二、 第三十条改为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要求,订立道路货物运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