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2021年) 七、

七、 将第四十八条修改为:“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符合立案标准的,铁路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管辖范围及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