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号)作出如下修改: 删去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 注: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略,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 相关版本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2017)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