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2020年) 三、

三、 将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港口码头、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修改为“港口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岸电、污水预处理等固定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