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2020年) 九、

九、 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条,将其中的“码头、堆场、仓库、储罐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修改为“码头、客运站、堆场、仓库、储罐、岸电和污水预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