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十三、

十三、 第六十六条改为第六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相关信息纳入危险货物港口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并按规定与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