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1号)作如下修改: 一、 删去第六十七条中的“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 删去第六十八条中的“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注: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具体内容略,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 相关版本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