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2018年) 五、

五、 将第61.81条(b)款(4)项、(5)项分别修改为:

“(4)除增加初级飞机类别和自转旋翼机类别外,通过了相应执照类别等级和执照种类要求的理论考试;”

“(5)除增加初级飞机类别和自转旋翼机类别外,通过了相应执照类别和级别等级(如适用)要求的实践考试。”

将(c)款(4)项、(5)项分别修改为:

“(4)除增加初级飞机级别等级外,通过了相应执照级别等级要求的理论考试,但是持有飞机类别的申请人在同种执照的同类别等级中增加级别等级,不需要参加理论考试;”

“(5)除增加初级飞机级别等级外,通过了相应执照级别等级要求的实践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