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2018年) 九、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2018年) 九、 九、 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起草专业性较强的交通运输法规,可以委托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有关专家起草。”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