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2016年) 二十、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2016年) 二十、 二十、 将附件3中的“本证书系根据《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B部分的规定签发”修改为“本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及国际海事组织《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签发”;在港口设施地址后增加“经营人”作为下一行;将“该计划在以下方面得到批准(以下填写适于停靠的船舶类型、操作类型、其它活动及相关信息)”修改为“可以为下列类型的船舶提供服务”;将“本《符合声明》”修改为“本《符合证书》”。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6年9月2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16) 十九、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