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五、

五、 将第九条修改为:“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电子或者纸质的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