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5号)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十五条第一款。 本决定自2016年9月2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相关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6)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