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的决定(2019年) 二、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的决定(2019年) 二、 二、 第三条第二款第四项、第四条第十项、第九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第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三十七条第三项中的“批准”修改为“审核合格”;第四条第十项中的“报批”修改为“报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签发机关”修改为“签发机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