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23年) 一、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23年) 一、 一、 删去第三条第二项中的“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将第五项中的“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修改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经营”,“取得经营进出中国港口货物无船承运业务资格”修改为“经营进出中国港口货物无船承运业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