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19年11月) 五、 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工商登记文件复印件”修改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19年11月)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 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工商登记文件复印件”修改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