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22年) 一、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22年) 一、 一、 将第六条中的“对船长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至24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修改为“对船长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至24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