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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4. 加强重大项目配套码头建设的行业审查工作。由国家审批或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如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火力发电厂、大型石化和钢铁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码头设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必须取得交通运输部关于配套码头设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2011年) 交通运输部

24. 加强重大项目配套码头建设的行业审查工作。由国家审批或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如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火力发电厂、大型石化和钢铁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码头设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必须取得交通运输部关于配套码头设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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