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2011年) 21.

21. 严格规划执行。港口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港口法》的要求,切实维护港口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港口基础设施必须先规划、后建设。要加强对港口建设项目规划符合性的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港口规划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岸线使用审批,不予办理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许可等手续。同时,要加强对港口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及时制止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