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2011年) 10.

10. 坚持有序开发。新港区开发应坚持“规划指导、需求导向、有序开发、分期实施”的原则,妥善处理好近期与长远、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制定分期实施方案。合理确定新港区防波堤、航道、码头等起步工程建设规模,结合产业布局进展和港口运行实际情况,稳妥把握后续工程建设节奏,切实提高投资风险意识,避免过度超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