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移民局关于推广实施邮轮船票管理制度的通知(2019年) 二、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移民局关于推广实施邮轮船票管理制度的通知(2019年) 二、 二、 推广实施内容 (一) 推广邮轮船票直销。 邮轮船票是邮轮旅客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购票人可以直接向邮轮运输企业及其代理,或通过有资质的旅行社购买邮轮船票,购票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乘船人有效出境入境证件等信息… (二) 实施凭证上船。 邮轮登船凭证是邮轮乘客进出港及登船的通行凭证。乘客出示邮轮登船凭证和有效出境入境证件,依法配合查验。 (三) 实施乘客信息提前申报与共享。 邮轮开航前72小时停止船票销售。邮轮运输企业应按照规定格式,及时、准确、完整地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申报乘客(含领队人员)和员工信息。 (四) 推广使用行李信息条。 乘客托运的行李应当使用信息齐全的行李条。行李条上应当记载船舶名称、乘船人姓名、房间号码和乘船日期等基本信息以及关联乘客的条码(或二维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 (五) 加强部门协作监管。 公安、交通运输、旅游、海关、边检等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框架意见》(署岸函〔20…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