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201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 未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一律不得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