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2011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经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审核合格,可免予参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
在法制管理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岗位工作15年以上,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在法制管理或基层执法岗位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在法制管理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岗位工作15年以上,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在法制管理或基层执法岗位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