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9年) 第六章 行政处罚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七十四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9年) 第七十四条 第六章 行政处罚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七十四条 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部门的印章。 第七十三条 目录 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