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9年) 第三章 行政检查 第二十七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行政检查 第二十七条 检查生产经营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有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在场; 对涉及被检查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为其保密; 不得影响被检查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遵守被检查人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规定。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