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9年) 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一百一十九条 经过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没有违法事实的;

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当事人的财物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