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9年) 第七章 执行 第二节 行政强制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9年) 第一百零四条 第七章 执行 第二节 行政强制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并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第一百零三条 目录 第一百零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