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9年) 第七章 执行 第一节 罚款的执行 第九十六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9年) 第九十六条 第七章 执行 第一节 罚款的执行 第九十六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其所属执法部门。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其所属执法部门。执法部门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九十五条 目录 第九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