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职责 第七条 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七条 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职责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计机构及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确保统计人员按照要求参加业务培训,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条件。日常统计和专项工作经费在部门预算中予以保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统计调查和分析监测工作。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