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201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协调联动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制。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