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2013年) 第十四条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2013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在公布期内,再次发生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情形的,交通运输部门应当相应延长其公布期。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