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013年) 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销售额的确定 第三十五条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013年) 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销售额的确定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