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与考核评价 第八十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八十条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与考核评价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交通警察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执法档案可以是电子档案或者纸质档案。 执法档案的具体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商公安法制部门按照执法质量考评的要求统一制定。 第七十九条 目录 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