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与考核评价 第七十九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七十九条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与考核评价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值日警官制度,通过接待群众及时发现交通警察在执法形象、执法纪律、执法程序、接处警中出现的偏差、失误,随时纠正,使执法监督工作动态化、日常化。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