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五章 通行秩序管理 第三十八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通行秩序管理 第三十八条 交通警察执勤时遇交通事故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2005)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