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二章 执勤执法用语 第八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八条 第二章 执勤执法用语 第八条 纠正违法行为人(含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下同)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警告、教育时,交通警察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的(列举具体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请遵守交通法规。谢谢合作。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