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2004年) 第十一条 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2004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实施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情况;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和决定的情况; 交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职责的情况; 实施交通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行为。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