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交通管理部门依照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程序实施。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