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十七条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十七条 案件调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要求回避: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的。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