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十五条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十五条 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