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条 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工作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审计部门或其他办理委托审计事项的部门归口管理(以下统称“委托审计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