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 二、 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 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 (二) 二、 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 将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实行“费改税”。具体是: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开征燃油税取代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包括海南省征收的燃油附加费用于公路养护、公路运输管理的收入部分,下同)、航道养护费(包括长江干线、黑龙江和内河,下同)、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以及地方用于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维护和建设方面的部分收费。开征车辆购置税和燃油税后,相关收费同时废止。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