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 3. 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 3. 3. 军队、武警部队、铁路、国家储备、农垦(包括兵团)等直供用油额度计划,由国家计委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核定下达;军队、武警部队、铁路机车、国家储备、中央农垦(包括兵团)农业田间作业用油因征收燃油税增加开支的补偿数额,由财政部实行总量控制。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