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二章 互联网诊疗活动准入 第十条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十条 第二章 互联网诊疗活动准入 第十条 医疗机构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协议应当明确各方在医疗服务、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责权利。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