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2010年) 第一部分 目录 四、 第四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 (三) 转播网上实况直播的视听节目的服务 注: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2010年) 注: 第一部分 目录 四、 第四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 (三) 转播网上实况直播的视听节目的服务 注: IP电视(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的集成播控、内容服务属于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IP电视(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的集成播控、内容服务和传输、分发服务的业务分类目录另行制定。 (三) 目录 第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