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 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责令暂时关闭网站。 被引用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