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二十三条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互联网广告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