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的域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制定互联网域名管理规章及政策;

制定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域名资源发展规划;

管理境内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

负责域名体系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负责与域名有关的国际协调;

管理境内的域名解析服务;

管理其他与域名服务相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