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五章 附则 四、 房屋和设备设施 (一)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一) 第五章 附则 四、 房屋和设备设施 (一) 用于互联网医院运行的服务器不少于2套,数据库服务器与应用系统服务器需划分。存放服务器的机房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紧急发电设施。存储医疗数据的服务器不得存放在境外。 四、 目录 (二)